灵住建字〔2020】8号
各房地产开发企业,有关单位: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房地产行业所产生的影响,积极扶持房地产企业渡过当前难关,促进我县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,依据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5部门《关于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》市住建[2020]16号文,结合我县实际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